8月20日,美国财政部根据《GENIUS法案》的要求发布了征求意见稿,该法案进一步推进了政府支持数字资产负责任增长和使用的政策,如第14178号行政命令(EO)中关于“加强美国在数字金融技术领域的领导地位”的规定。
征求意见请求履行了财政部根据《GENIUS法案》第9(a)条所承担的义务,该法案为美国的稳定币发行人建立了全面的监管框架。《GENIUS法案》和第14178号行政命令共同提升了美国在数字资产领域的领导地位,并增强了美国的国家安全。
本次征求意见稿为感兴趣的个人和组织提供了反馈机会,就受监管金融机构用于检测或可能用于检测涉及数字资产的非法活动的创新或新颖方法、技术或策略提供反馈。财政部特别就应用程序接口、人工智能、数字身份验证以及区块链技术的使用和监控等问题征求意见。
创新工具对于推进应对非法融资风险的努力至关重要,但也可能给金融机构带来新的资源负担。根据《GENIUS法案》的要求,财政部将利用公众意见,为这些工具的有效性、成本、隐私和网络安全风险以及其他相关考虑因素的研究提供参考。
根据《GENIUS法案》第9(a)条规定,公众应在《联邦公报》公布后60天内,即10月17日之前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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