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取消刷卡附加费 商户与POS影响
据cj.sina.com.cn报道,澳大利亚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一项支付新规:商家不能再对借记卡、预付卡和信用卡支付收取附加费。此前,澳大利亚是全球少数明确允许商户向刷卡消费者转嫁手续费的市场之一,这一做法已存在二十多年。对消费者而言,最直接的变化是绝大多数刷卡场景中看到的标价就是最终要付的价格;对商户和POS服务商而言,则意味着定价方式与合同条款需要相应调整。
事件要点
- 新规覆盖eftpos(澳大利亚本土网络)、Mastercard和Visa三个“指定卡网络”;American Express、银联(UnionPay)和PayPal等不在澳大利亚储备银行(RBA)此番正式监管范围内,但也主动选择跟进取消附加费。
- RBA并未直接立法“禁止商家收附加费”,而是撤回了自己过去的规定。2003年,RBA强制Mastercard和Visa取消其“no-surcharge”规则,商家从此可以收附加费;二十多年后,RBA在3月31日发布的《商户卡支付成本与附加费审查结论文件》中判定这套框架“已无法实现其原本目的”,并通过修订2016年第3号标准(Variation 2026,2026年4月14日注册)取消了对“no-surcharge”规则的禁令。
- 执行路径上,RBA并不直接监管商家。商家打交道的是收单机构或支付服务商,规则由卡组织设定,执行责任也在卡组织,而非RBA或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禁令通过支付服务商的合同条款传导到商户端。
- RBA给出的理由包括:现金占澳大利亚线下交易的比例已从2007年的69%跌到2025年的约15%;只有约5%的商家会针对借记卡和信用卡收不同的附加费,价格信号并未真正反映成本差异。RBA数据显示,2024/25财年澳大利亚有16%的商家收取刷卡附加费,在指定卡网络上合计收了约18亿澳元,其中约16亿澳元由消费者承担,约2亿澳元由企业承担。
对商户与POS服务商的影响
对原本收取附加费的商户来说,取消附加费并不意味着成本消失,而是需要像处理配送费、包装费一样,把这块成本“吸收”进商品或服务的整体定价中。RBA认为,这符合消费者对“sticker price”(一口价)的偏好。现实层面,85%的小商家本来就不收附加费,受影响的主要是原本在收的那部分商家,调整压力相对集中。
对收单机构和POS服务商而言,工作重点会落在合同与系统两端:一方面,需要按卡组织规则更新商户协议中的附加费相关条款,明确执行责任在卡组织一侧的传导逻辑;另一方面,收银终端的费率设置、价签展示和结算流程需要与“标价即最终价”的要求对齐,避免商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按旧模式操作。由于American Express、银联和PayPal等也主动跟进,商户在多卡种场景下的统一处理需求会增加,服务商可据此梳理不同卡网络的配置差异。
与取消附加费配套的,还有交换费(interchange fee)的同步下调。对商户而言,这意味着刷卡成本结构本身也在变化,定价调整不宜简单按原有附加费比例平移。整体来看,这项改革把附加费从“单独收费项”转为“整体价格的一部分”,商户与POS服务商需要关注的是合同条款更新和收银系统配置的落地节奏,而非短期内的收费项目增减。


